子产主要成就

经济政治外交思想播报子产经济田制:为田洫子产像前543年(郑简公二十三年)执政后,子产在郑国推行田制改革,以此来应对贵族占田过限、井田制遭到破坏的情况。这次田制…

播报

子产经济

田制:为田洫

子产像

前543年(郑简公二十三年)执政后,子产在郑国推行田制改革,以此来应对贵族占田过限、井田制遭到破坏的情况。这次田制改革实际是二十年前子驷“为田洫”的继续,改革内容正如《孔疏》解释的:“为田造洫,故称田洫。此四族皆是富家,占田过制。子驷为此田洫,正其封疆,于分有剩则减给他人,故正封疆而侵四族田也。”《左传》记述子产的改革特别说“大人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一语也可证明。

这种田制改革必然会牵涉到既得者的利益,子驷那次改革的失败,就是四族丧田者引起来的暴乱。故子产改革之后一年,受到猛烈抨击。不过三年之后,大概是因为生产发展了,而且土地不均的现象停止了,他们就普遍地对子产的改革表示拥护。

赋役:作丘赋

“作田洫”后五年,子产又“作丘赋”。“丘”本是被征服部落的地区。子产进行此项改革的52年之前,鲁国曾“作丘甲”,郑作丘赋,大概与鲁作丘甲相同。就是说,郑国统治阶级从此也要求“丘”所在的被统治阶级供应军赋了。这项改革主要是打破当时国野分界,把原来只有国人才有资格承担的兵役扩大到野人,这样大大扩大了兵源,符合春秋末期战争发展的趋势,虽然,这次改革因为取消国人特权而受到部分特权阶级的反对和阻挠,但他还是坚定地将改革推行下去了。

子产政治

刑鼎(法鼎)效果图

法制:铸刑于鼎

公元前536年(郑简公三十年)农历三月,郑国执政子产率先“铸刑书”。汉代以后的学界通说将“铸刑书”理解为“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也就是将郑国的法律条文(“刑书”)铸在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大鼎上,并公布于众,令国民周知。但也有观点认为,子产的“刑书”不一定铸在鼎上,所铸文本也不一定是法律条文本身,而可能是颁布刑书时的诰令类文书。

子产的上述举措,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此前虽已有“悬法象魏”的做法,但重在仪式,并不具有开启刑律公开化运动的意义。而子产的举措,则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转而确定刑法的内容,强调立法者对法安定性的决心,使民众对于主政者所确立的是非准则能够事先掌握,对于个人行为的后果能够有预测的可能性。刑书的公布,象征着“编户齐民”法律的诞生,不论在法制史上还是在社会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还有观点认为,过往“悬法象魏”地做法仅仅是宣示旧章,而子产铸刑书则是颁布新法,不仅仅具有法典公开化的意义,而且还具有刑书法典化(亦即制定新的成文法)的意义。

后世长期对子产《刑书》的内涵和结构所知甚少,《清华简》之《子产》篇简文则有较详细的叙说。有学者据简文解读认为,子产时期的“刑书”或已包括了“令”和 “刑”两种法规范形式,“令”“刑”又都有“郑”(指国都)与“野”(指郊野)之分,这些法规范的渊源自夏、商、周(“三邦”),其内容也不仅是限于刑辟之法,更多的是治政相关的内容,其目的在于“张美弃恶”。

用人:择能而使

据《左传》记载,子产参与政事,反对向难以胜任其职的尹何委以重任(子产论尹何为邑),而能够选贤举能并且人尽其才。冯简子能决断大事;子太叔(游吉)外貌秀美而内有文采;子羽能了解四方诸侯的政令而且了解他们大夫的家族姓氏、官职爵位、地位贵贱、才能高低,又善于辞令;裨谌能出谋划策,在野外策划就正确,在城里策划就不得当。郑国将要有外交上的事情,子产就向子羽询问四方诸侯的政令,并且让他写一些有关的外交辞令稿;和裨谌一起坐车到野外去,让他策划是否可行;把结果告诉冯简子,让他决定。计划完成,就交给子太叔执行,交往诸侯应对宾客。故此,很少有把事情办坏的时候。

《左传》的记载,得到其他文献的佐证。例如《论语》记载孔子之语:“郑国发表的公文,都是由裨谌起草的,世叔提出意见,外交官子羽加以修饰,由子产作最后修改润色。”这体现了子产的民主决策和知人善任。《清华简》之《良臣》篇同样列举了所谓“子产之师”和“子产之辅”,在《子产》篇中又提到“先生之俊”和“六辅”,具体包括桑丘仲文、杜逝、肥仲、王子伯愿、子羽、子剌、蔑明、卑登、俖之、王子百、厈等等。他们作为子产治政的“团队”,在当时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公室:团结穆族

七穆世系表(截取自王秋月《传承与变革:春秋子产事功述》)

郑穆公的后代,称“穆族”,其中存续并成为世卿的称“七穆”。子产的后代即为其中的“国氏”。各穆族间相互争斗,发生了西宫之难、纯门之师、伯有之乱、子晳之乱。子产去除个人好恶,坚持公平中正,通过攻“盗”(平西宫之难)、焚载书、复丰卷、诛子皙等系列措施,依礼而行,调和贵族纷争,使得国内形势较为平稳。

罕氏是七穆中的大族。子产在论尹何为政等事中表现出的才华、见地与品质,使他得到罕氏宗主罕虎的信任和大力支持。

对丰氏,子产笼络伯石,而在看到其在为人上的缺陷后,子产也对他加以压制。对伯石之子丰卷,子产既制止其逾礼举动,又给逃亡晋国的他留下退路。

对驷氏,子产从大局出发,一度容忍了公孙黑的不端举动,甚至为公孙黑驱逐了无辜的公孙楚(游氏,字子南)。但公孙黑怙恶不悛,阴谋作乱除去游氏,罕虎等终于挫败了其阴谋;子产闻讯立即回到国都,让官吏历数公孙楚的罪过,促使其自尽。子产晚年,对驷氏族人在立嗣问题上的做法不满,但未直接表示反对,而采取不置可否的态度;尽管如此,子产的态度仍引发驷氏恐慌。但最终,子产还是帮助驷氏在这一问题上摆脱了晋国的干涉。

对良氏,子产曾依礼替为其族人收殓尸体,又曾将害死良霄列为公孙黑的罪过之一,后来更以安抚鬼魂的名义将良霄之子良止立为大夫。

游氏宗主子太叔,是子产为政的重要助手。子产委屈游氏、驱逐公孙楚之前,与子太叔进行了沟通;而历数公孙黑的罪过时,子产也将“昆弟争室”列入,为公孙楚正名。他还两次保全游氏的宗庙。

至于印氏,子产得到了印段的长期追随。

子产充分认识到春秋中晚期郑国“国小而逼,族大宠多”的问题;为团结穆族,他可谓是用心良苦,而他的所作所为也的确有效遏制了七穆内部的离心力。

子产外交

子产主导了郑国的外交,确立并坚持“从晋和楚”的外交方针,为郑国国家利益的实现做出了重要贡献。

春秋时期列国形势图

争取利权

郑国夹处于晋、楚两大国之间,子产在与两国交往时能够不卑不亢,竭力维护本国利权。为减少对郑国承担的赋贡,前549年,他致信晋国执政者范宣子,获得成功(子产告范宣子轻币);20年后平丘会盟,他为进贡物品的轻重次序与晋国自中午争论至晚间,再次得以减轻赋贡。此外,子产和行人子羽还通过外交手段化解了楚国以军队迎亲造成的危机(子产却楚逆女以兵),并于前524年在发生火灾后不惧晋国猜疑、毅然加强本国防务,维护了郑国的安全利益。

维护尊严

为了维护郑国的独立与尊严,子产于前542年访晋时大胆拆毁晋国的宾馆(子产坏晋馆垣),于前526年拒绝、劝止了韩宣子向郑国商人索取、购买玉环的行为,又从国家大局出发于前523年抵制了晋国大夫对郑国驷氏立嗣问题的干涉。子产有理有据、言辞得当,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多次得到了晋国方面的谅解。

展现形象

子产博学、尚辞、通礼。在与诸侯交游的过程中他也将这些充分展现出来。前541年晋平公问疾于子产(郑子产论晋侯疾)便是一例。在其他外交场合子产也尽量依礼而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获得诸侯称赞。他与晋国的叔向、吴国的季札等人也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子产思想

子产在思想领域也有丰富的建树。

子产对民众抨击的表态

政治思想上,子产“择能而使”的用人观、“不毁乡校”体现的民本思想、“宽猛相济”的治国理念等均传之后世。所谓“宽”、“猛”相济(子产论政宽猛,见于《左传》,类似内容亦载于《韩非子》),“宽”即强调道德教化和怀柔;“猛”即严刑峻法和暴力镇压。在治理郑国时,子产也确实贯彻了这一思想,一方面子产不毁乡校、给民众以议政空间,另一面又不轻易为民意及同僚的异议而动摇,坚决推行自己的经济改革,还曾明确表示:“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并铸刑书。这种宽猛相济的思想得到了孔子的称赞。后来,儒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宽服民”,法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猛服民”。

法律思想上,由于铸刑书于鼎以及对子太叔的遗嘱,子产和管仲一起被视作法家先驱,甚至被某些学者认为是“法家思想之始”,开后世“重刑”之门,并提供了“以刑去刑”的思想雏形;而子产与叔向因作刑书一事展开的论争,则开战国时期“礼治”与“法治”之争的先河。尽管如此,子产并没有抛弃礼治,相反,他把礼抬到了天地之经、 万民之则的高度,时人也多称赞子产 “举不逾等”、“知礼”、“守礼”;但他反对表面的、形式的、失去礼之内在精神“虚礼”,这突出体现在他厌恶伯石矫饰之事上。

在天道观上,子产坚持“天道远,人道迩”,天道与人道各有其运行的范围和特点而互不干涉。基于这种观点 ,他两次拒绝裨灶用瓘斝玉瓒祭祀的请求,亦不祭龙,并对因旱灾而乱伐树木的官员予以处罚。这些体现出他的人本主义思想,也反映出朴素的唯物论倾向。虽然他也有过“吾从天所与”的表态,但其含义是在良驷之争保持中立,等双方分出胜负时再出面收拾残局,属于政治权变。不过,子产也论及鬼神;杨伯峻先生认为有些“鬼神详梦”之类的内容有后世妄加之嫌,其他研究者有的以为纵使在这些地方、子产仍持“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也有的以为这恰恰显示出子产作为生活在过渡、变革时期的人物的思想特征。

子产也对人性问题展开探讨。子产曾论述小人之性。在阐述“赂伯石”之缘由时,他又论及一般的人性,说:“无欲实难。”子产意识到人性好利,故以利赏之以成其事。至于告诫子太叔时所说的“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则体现其认识到人性“恶害”的一面。这里也体现出了一定的法家色彩。

在生态观方面,子产注意保护林木。《吕氏春秋》记载子产相郑期间,种植并严格管理行道树,“桃李之垂于行者,莫之援也”。而子产处罚乱伐树木的官员,有时也被解读为是保护生态环境,不过也有说法是被砍伐的树木系人工种植的桑林,故为子产所不容。

在道德修养上,子产强调节俭戒贪,他不贪图个人享受、奢靡风气、不贪功、不贪赏。此外,后人所解读的子产思想还包括廉政文化、奉行薄葬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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