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故居(后世纪念)

洪秀全在广东以前居住的房屋在金田起事后被清军焚毁。1961年,当时的广州市文物考古队在发掘房屋墙基后重建。建筑结构为泥砖瓦木,屋内有一厅五房,六间相连。房屋坐北…

洪秀全在广东以前居住的房屋在金田起事后被清军焚毁。1961年,当时的广州市文物考古队在发掘房屋墙基后重建。建筑结构为泥砖瓦木,屋内有一厅五房,六间相连。房屋坐北向南,东西宽16.5米、南北深5.5米,每间房约13平方米。靠西边的第一间设置为洪秀全夫妇住房,室内仅有床、桌子和凳子。第二间房子正面挂有洪秀全太祖洪英纶夫妇画像,画像有洪秀全的亲笔题诗。此建筑1988年1月被中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11月对外开放的洪秀全纪念馆,位于花都市新华镇新华路52号。该纪念馆占地面积1.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15平方米。内有文物70余件,图片238张。并在广州花都区狮岭镇纳海大道东9号有一个洪秀全水库,水库风景秀丽。

2006年,“天王故里”景观被评定为“ 花都新八景”之一,景点以“洪秀全故居”为重点,还包括有“洪氏宗祠”、“书房阁”、洪秀全亲手种植的龙眼树、菩提树、水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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