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历史变迁

神话演变造人记载相关史籍神话演变女娲神话的第一批的古书籍记载是先秦时期的《山海经》和《楚辞》(虽然《说文解字》记载西周末年的周宣王太史籀所作著作中有娲字,但已亡…

神话演变

女娲神话的第一批的古书籍记载是先秦时期的《山海经》和《楚辞》(虽然《说文解字》记载西周末年的周宣王太史籀所作著作中有娲字,但已亡佚,仅作传言)。尽管二书中的记载还比较模糊朦胧,但今人多肯定其以造人为职能的始母神神格意向。袁珂先生就将《楚辞·天问》中的记载诠释为:“女娲作成了别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又是谁作成的” 诘问。丁山先生则更为明确地认为这两句话说明:“(至少)在战国时代中国人固已盛传女娲造人的故事了。”

至于《山海经·大荒西经》中女娲的说法:“有十位神人,名字叫女娲之肠。是由女娲的肠子变成的。居住在栗广的原野上,紧挨着道路。” 袁珂则以晋人郭璞注为解“或作女娲之腹”又云“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并以汉人许慎刘安的话作为参证。丁山也认为这“显然又是孕毓人类的寓言”。虽然如此,这些记载当中仍然没有明确提出女娲造人的说法。

除了造人之外,先秦典籍中女娲为乐器始神(发明笙簧等)的记载也应该是女娲造物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似乎尚未引起学者们的足够注意,尤其是它在移位到文学中的浪漫题材,更是缺少关注。《礼记》与《帝王世纪》、应劭《世本·作篇》作“女娲作笙簧”,可见孔疏不误。这短短五个字的记载却成为后代文学家驰骋才华的平台。

古籍中最早明面提出女娲造人故事的是《风俗通义》,这则故事虽然正面描写了女娲造人的事迹,显示出女娲始祖母神格的地位,但毫无疑问,其中已经烙上人类社会变迁的影子。“抟黄土作人”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史上制陶技术的发明在神话中的投影,而所造人类产生富贵贫贱之分则是人类进入等级社会的反映。这说明,神话一旦离开了它自身的生长土壤,它的形态就要随着新的生长土地而呈现出新的姿态。

同时,女娲还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婚姻之神。《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罗泌认为:“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因典祠焉。”这应该是人类进入婚姻制度之后所赋予女娲造婚神话的痕迹。

造人记载

风俗通》中有关女娲的短文:

1.民间传说,天地开辟之初,大地上并没有人类,是女娲抟捏黄土造了人。她干得又忙又累,竭尽全力干还赶不上供应。于是她就拿了绳子把它投入泥浆中,举起绳子一甩,泥浆洒落在地上,就变成了一个个人。后人说,富贵的人是女娲亲手抟黄土造的,而贫贱的人只是女娲用绳沾泥浆,把泥浆洒落在地上变成的。

2.女娲在神祠里祷告,祈求上苍任命她做女媒。于是女娲就安排两性婚配。

其它典籍中有关于女娲的记载:

《太平御览》:女娲在造人之前,于正月初一创造出鸡,初二创造狗,初三创造猪,初四创造羊,初五创造牛,初六创造马,初七这一天,女娲用黄土和水,仿照自己的样子造出了一个个小泥人,她造了一批又一批,觉得太慢,于是用一根藤条,沾满泥浆,挥舞起来,一点一点的泥浆洒在地上,都变成了人。为了让人类永远的流传下去,她创造了嫁娶之礼,自己充当媒人,让人们懂得“造人”的方法,凭自己的力量传宗接代。

《淮南子·说林训》提出了女娲与诸神共同造人之说,当女娲造人之际,诸神一起来襄助她:“黄帝造出女男性别,上骈造出耳朵眼睛,桑林造出胳膊手掌,女娲所以能多般转变 创造化育。”汉末学者高诱注解:“黄帝,是古代的天神,在开始造人的时候,造出女男性别;上骈、桑林,都是神的名讳;女娲,是天下共主的王者。多般转变创造化育,这里说创造化育(人类)的社会进化大业并非只是一个人的功劳。”

后续时代提出另一种传说,女娲是与伏羲为兄妹繁衍人类 ,《独异志》卷下:从前宇宙初开时,天地之间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下,而天下未有别的人民。相议想为夫妻,又自觉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请将天上的云都合起来一团,要不就把云散了吧。”于是天上的云立即合起来,兄妹俩就成了夫妻。 中华民族都是俩人的子孙后代。

造人解读

《风俗演义》表诉:凡有女娲庙的地方,都盛行到女娲庙求子的习俗。虽然,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却浸透着一种原始生殖崇拜文化。原始时代,部落战争十分残酷、频繁,而且全靠人力对抗,死亡者众多。所以,人们期望女性大量生育,使氏族人丁兴旺,才能避免灭亡的命运。

根据上古神话的描述,开始她使用黄土捏人,但因为速度太慢,便使用柳条甩泥土的方式造出大量的人。先前用黄土捏出的人是达官贵族;后来甩泥土方式造出的人则是平民百姓。造人的方式存在区别,这样的传说也被认为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统治者为了向民众灌输“天命论”,以达到维护统治的利益。

相关史籍

《楚辞·天问》:“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东汉王逸注:“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所制匠而图之乎?”)

《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东晋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

《说文解字》:“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

《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

女娲补天

《列子·汤问》:“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阙;断鳌之足以立四极。其后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故天倾西北,日月辰星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

《列子·黄帝》 :“庖牺氏、女嫡氏、神农氏、夏后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此有非人之状,而有大圣之德。”

《绎史》卷三引《风俗通》:“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

《淮南子·览冥篇》:“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斩鳖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背方州,抱圆天。和春阳夏,杀秋约冬,枕方寝绳,阴阳之所壅沈不通者,窍理之;逆气戾物,伤民厚积者,绝止之。当此之时,卧倨倨,兴眄眄,一自以为马,一自以为牛,其行蹎蹎,其视瞑瞑,侗然皆得其和,莫知所由生,浮游不知所求,魍魉不知所往。当此之时,禽兽蝮蛇,无不匿其爪牙,藏其螫毒,无有攫噬之心。考其功烈,上际九天,下契黄垆,名声被后世,光晖重万物。乘雷车,服驾应龙,骖青虬,援绝瑞,席萝图,黄云络,前白螭,后奔蛇,浮游消摇,道鬼神,登九天,朝帝于灵门,宓穆休于太祖之下。然而不彰其功,不扬其声,隐真人之道,以从天地之固然。”

《淮南子·说林篇》:“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娲所以七十化也。”(东汉高诱注:“黄帝,古天神也,始造人之时,化生阴阳;上骈、桑林,皆神名;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

《淮南子·览冥训》:“伏羲、女娲不设法度,而以至德遗于后世。何则?至虚无纯一,而不喋苛事也。”

《世本·帝系篇》:“女娲氏命娥陵氏制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命圣氏为斑营,合日月星辰,名曰充乐。既成,天下无不得理。”

《博雅》引《世本》云:“女娲作笙簧。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以匏为之,其中空而受簧也”。

《世本·氏姓篇》:“女氏,天皇封娣娲于汝水之阳,后为天子,因称女皇,其后为女氏,夏有女艾,商有女鸠、女方,晋有女宠,皆其后也。”

《风俗通义·卷一》引《春秋运斗枢》:“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皇者,天,天不言,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三皇垂拱无为,设言而民不违,道德玄泊,有似皇天,故称曰皇。皇者,中也,光也,弘也。含弘履中,开阴布纲,上含皇极,其施光明,指天画地,神化潜通,煌煌盛美,不可胜量。”

《礼记正义·明堂位》:“女娲之笙簧。”孔颖达疏引《帝王世纪》:“女娲氏,风姓,承庖羲制度始作笙簧。”

《潜夫论》:“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三皇。其一者或曰遂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其是与非未可知也。”

《水经注》:“庖羲之后,有帝女娲焉,与神农为三皇矣。

《诗含神雾》:“含始吞赤珠,刻曰:玉英生汉皇,后赤龙感女娲,刘季兴也。”

《抱朴子·释滞》 :“女娲地出。”

《春秋繁露》:“雨不霁,祭女娲。”

《路史·发挥一》罗苹注引《尹子·盘古篇》:“共工触不用山,折天柱,绝地维。女娲补天,射十日。”;“……世遂有(女娲)炼石成霞,地势北高南下之说。”;引《风俗通》 :“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以其(女娲)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

《归藏·启筮》:“昔女娲……昭昭九州……平均土地。”上引:“……和合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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