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张亢张亢坎坷遭遇
张亢堪称北宋中叶的一位良将,其见识和胆魄为当时一般文臣出身的将帅所不及,其战场表现又超过许多武官同辈,其事迹可谓足以传世。但张亢却屡遭到弹劾、压制,甚至一度身陷囹圄,晚年还颇受非议,仕途坎坷,至死未能显达。
张亢遭受的第一次重要打击是与公使钱有关。如上所述,庆历二年(1042)十一月,张亢就任泾原都部署、经略安抚招讨使兼知渭州,当时正是本路宋军惨败不久,人心惶惶。张亢显然是为了增加经费收入,于是命牙吏用公使钱回易盈利,以犒赏部下,激励斗志,如《宋史》本传所说:“亢好施轻财,凡燕犒馈遗,类皆过厚,至遣人贸易助其费,犹不足。以此人乐为之用。”这原本属于边将传统做法,以往宋太祖还特别给予郭进等边将这方面的特权。不过,由于张亢与上司郑戬意见不合,因此遭到郑戬的报复,“亢与戬议不合故也,戬寻发亢在渭州过用公使钱”。监察御史梁坚乘机弹劾张亢,“出库银给牙吏往成都市易,以利自入”,这就进一步将沿用习惯的做法夸大成贪污罪责。因此,次年张亢与另一位类似的官员滕宗谅一度被收于邠州(治今陕西彬县)监狱。范仲淹因深知张亢为人和前线情形,便主动为其担保,指出“臣伏睹编敕指挥,若将公使钱回易到别物公用,但不入己,更不坐罪”。甚至以自己与韩琦在前线同样使用公用钱,接济过特殊部属,要求将自己、韩琦与张亢一并严惩。在参知政事范仲淹的一再辩护下,张亢虽免牢狱之祸,却仍不免贬官的处分,职务先从泾原都部署、经略安抚招讨使兼知渭州降为并代州副都部署。数月后,再贬为本路钤辖,官衔则由引进使降为四方馆使,最后处分的时间大约在庆历四年(1044)正月。公使钱事件对张亢造成很大的压制和影响,他从此仕途坎坷,跌宕于一路将官职务上下,也成为朝中有争议的人物。
张亢遭到的第二次打击与犒赏军人有关。庆历七年(1047)九月,知渭州张亢在犒赏部下时,对原来苛刻的办法加以调整,以有意优待军士,“时三司给郊赏,州库物良而估贱,三司所给物下而估高,亢命均其直以便军人”。转运使上奏控告其擅自改变比价。因为张亢以前曾批评过陕西主帅夏竦的无能,时任枢密使的夏竦便“挟故怨,因黜亢”,将张亢从引进使、眉州防御使、知渭州贬为领果州团练使、知磁州(治今河北磁县)。仅仅时隔一个月,御史宋禧又老话重提,继续弹劾张亢公使钱旧案,他又遭到贬责,降为右领军卫大将军,出知寿州(治今安徽寿县北)。经过这样的贬黜,张亢实际上被赶出军门,失去了带兵之权,远离为之奋斗的前线,而成为内地普通地方官。
庆历八年七月,陕西转运使上报朝廷称:经过调查发现以往张亢公使钱旧案属于冤案,并无谋私取利之实,他这才得到平反。有意思的是,宋廷下诏将其右领军卫大将军、果州团练使的身份转为文资性的将作监,调任邻州。这次恢复文职官衔,在宋人眼里显然属于照顾性,所谓“稍复迁之”。
此后的十三年,张亢又几度变换文武身份,但依旧徘徊于地方衙门。他先因荐举失当,调任别州地方官。此事原委大致是:张亢一位旧识多年无法出头,他出于同情遂举荐其为知县。结果这位旧同学做官出事,张亢便受到牵连。然而,生性仗义的张亢并未介意,史称:“同学生为吏部,亢怜其老,荐为县令。后既为所累,出筠州,还,所荐者复求济,亢又赠金帛,终不以屑意。”后经多年困顿,张亢才逐渐恢复引进使、果州团练使、眉州防御使的原有武职官衔,改任真定府路副都部署。再迁客省使,以足疾调知卫州(治今河南汲县)、怀州(治今河南沁阳)。
从张亢坎坷的经历来看,其多次被贬的理由大多牵强附会,关键的两次贬黜实际上又属于报复所致,这便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剧,自然也引起一些人的同情。张亢死后,权御史中丞王畴向皇帝反映张亢昔日功绩,请求加以褒奖,“愿陛下特加褒赠,或录其子孙,以劝官吏之尽心,而使知朝廷察臣下之勤劳,死而不忘其功,亦用人之术也”。宋廷乃追赠其观察使之武职加衔,以示抚慰。张亢有子五人,名:杰、黯、君(“君”字下有四点水)、烈、傥,但皆不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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