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鄂妃个人生活

顺治先后册立两位皇后。一位是他母亲的侄女博尔济吉特氏,后降为侧妃。另一位就是孝惠章皇后,博尔济吉特氏,顺治十一年(1654年)五月,年十四,聘为妃。六月,册为皇…

顺治先后册立两位皇后。一位是他母亲的侄女博尔济吉特氏,后降为侧妃。另一位就是孝惠章皇后,博尔济吉特氏,顺治十一年(1654年)五月,年十四,聘为妃。六月,册为皇后。

帝王虽然后宫佳丽无数,但是真正让顺治视为姿容绝代、才华出众,且清丽脱俗,善解人意的红颜知己还是董鄂妃,顺治帝对董鄂妃可谓是一见钟情,至死不渝。董鄂妃本来就体弱多病,皇四子又百日而殇,这种打击使得她一病不起,顺治十七年(1660)八月十九日,一代名妃、绝代佳人董鄂妃香消玉殒,病逝于东六宫之一的承乾宫,年仅22岁。据福临说,董鄂妃崩时“言动不乱,端坐呼佛号,嘘气而死。薨后数日,颜貌安整,俨如平时”。爱子爱妃的接连逝去,使得福临的精神几乎崩溃。他万念俱灰,看破红尘,弃江山社稷如敝履,执意要出家为僧,并让和尚溪森为他剃了发。后来由于溪森的师父玉林琇以要烧死溪森为要挟,才逼得福临打消了出家的念头。福临悲恸欲绝,他以超常的丧礼来表达对爱妃的哀悼,但因董鄂妃临终前嘱咐:“帝,臣妾宛后,禁装金玉之物,谨以妃礼。。。”还未说完便亡,但福临还是以皇后礼葬。

董鄂妃崩后第三天,即八月二十一日,福临谕礼部:“皇贵妃董鄂氏于八月十九日薨逝,奉圣母皇太后谕旨:‘皇贵妃佐理内政有年,淑德彰闻,宫闱式化。倏尔薨逝,予心深为痛悼,宜追封为皇后,以示褒崇。’朕仰承慈谕,特用追封,加之谥号,谥曰‘孝献庄和至德宣仁温惠端敬皇后’。其应行典礼,尔部详察,速议具奏。”在礼臣们拟议谥号时,“先拟四字,不允。至六字、八字、十字而止,犹以无‘天’‘圣’二字为歉”。清代谥法,皇后谥号的最后四字为“×天×圣”,“天”代表先帝,“圣”代表嗣帝,表示该皇后与先帝和嗣帝的关系。如孝庄文皇后在太宗时“赞助内政,既越有年”,以后又辅佐顺、康二帝。所以她的谥号最后四字为“翊天启圣”。而董鄂妃谥号的最后四字为“温惠端敬”四字,明显比有“天”“圣”二字的皇后低了一等,所以福临感到内疚,顺治欲将太监、宫女30名悉行赐死,“免得皇妃在其他世界中缺乏服侍者”,后被劝阻。董鄂妃去世,福临为其辍朝四个月,按照礼制,皇后去世辍朝时间也仅仅是五天,这样的辍朝时间在整个清朝历史上都是无法被超越的。顺治十七年(1660)八月二十七日,董鄂妃的梓宫从皇宫奉移到景山观德殿暂安,抬梓宫的都是满洲八旗二、三品大臣。这在有清一代,不仅皇贵妃丧事中绝无仅有,就是皇帝、太后丧事中也未见过。董鄂妃的梓宫移到景山以后,福临为她举办了大规模的水陆道场,有108名僧人诵经。整天铙钹喧天,烧纸施食,香烟燎绕,纸灰飞扬,经声不断。在“三七”日(第二十一天),将董鄂妃的尸体连同梓宫一同火化,由溪森秉炬举火。一起烧掉的还有两座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宫殿,连同里面的珍贵陈设。火化后,将骨灰装入“宝宫”(骨灰罐)。十月初八日,皇帝第五次亲临寿椿殿,为后断七。

清制中平时皇帝批奏章用朱笔,遇有国丧改用蓝笔,过27天后,再用朱笔。而董鄂妃之丧,福临用蓝笔批奏章,从八月到十二月,竟长达4个月之久。顺治帝让学士撰拟祭文,“再呈稿,再不允”。后由张宸具稿,“皇上阅之,亦为堕泪”。为了彰显董鄂妃的贤德、美言、嘉行,福临命大学士金之俊撰写董鄂氏传,又令内阁学士胡兆龙、王熙编写董鄂氏语录。福临亲自动笔,饱含深情地撰写了《孝献皇后行状》,以大量的追悼董鄂妃的《御制哀册》、《御制行状》的具体实例,展现了董鄂妃的美言、嘉行、贤德,洋洋达四千言,内容十分丰富。

本来就体弱多病的顺治皇帝经过失子、失妻几次变故,身心遭到了极大的伤害,董鄂妃死后仅半年,顺治帝就得了当时的不治之症——天花。当时正直元旦,无论宫中与民间都张灯结彩准备欢度新年,就在这时皇帝病重的消息从宫中传出,朝廷传谕全国“毋抄豆、毋点灯、毋泼水”,并颁布大赦令,可是并无收效。在钦定皇三子即位、口述遗诏后,顺治皇帝于正月初七日半夜崩于养心殿,时年二十四岁。顺治皇帝驾崩后,尸体被火化,于康熙二年与孝康章皇后佟佳氏(康熙帝生母)、孝献皇后董鄂氏合葬入清东陵中的孝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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