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超搜神记原文

干宝《搜神记》卷一:魏济北郡从事掾弦超,字义起,以嘉平中夜独宿,梦有神女来从之。自称:“天上玉女,东郡人,姓成公,字知琼,早失父母,天帝哀其孤苦,遣令下嫁从夫。…

干宝《搜神记》卷一:

魏济北郡从事掾弦超,字义起,以嘉平中夜独宿,梦有神女来从之。

自称:“天上玉女,东郡人,姓成公,字知琼,早失父母,天帝哀其孤苦,遣令下嫁从夫。”

超当其梦也,精爽感悟,嘉其美异,非常人之容,觉寤钦想,若存若亡,如此三四夕。一旦,显然来游,驾辎軿车,从八婢,服绫罗绮绣之衣,姿颜容体,状若飞仙,自言年七十,视之如十五六女。车上有壶榼,青白琉璃五具。食啖奇异,馔具醴酒,与超共饮食。

谓超曰:“我,天上玉女,见遣下嫁,故来从君,不谓君德。宿时感运,宜为夫妇。不能有益,亦不能为损。然往来常可得驾轻车,乘肥马,饮食常可得远味,异膳,缯素常可得充用不乏。然我神人,不为君生子,亦无妒忌之性,不害君婚姻之义。遂为夫妇。”

赠诗一篇,其文曰:“

飘浮勃逢敖,曹云石滋芝。

一英不须润,至德与时期。

神仙岂虚感,应运来相之。

纳我荣五族,逆我致祸菑。”

此其诗之大较,其文二百余言,不能尽录。

兼注易七卷,有卦,有象,以彖为属。故其文言既有义理,又可以占吉凶,犹扬子之太玄,薛氏之中经也。超皆能通其旨意,用之占候,作夫妇经。

七八年,父母为超娶妇之后,分日而燕,分夕而寝,夜来晨去,倏忽若飞,唯超见之,他人不见。虽居闇室,辄闻人声,常见踪迹,然不睹其形。

后人怪问,漏泄其事;玉女遂求去。云:“我,神人也。虽与君交,不愿人知,而君性疏漏,我今本末已露,不复与君通接。积年交结,恩义不轻;一旦分别,岂不怆恨?势不得不尔。各自努力!”又呼侍御下酒,饮啖,发簏,取织成裙衫两副遗超。又赠诗一首,把臂告辞,涕泣流离,肃然升车,去若飞迅。

超忧感积日,殆至委顿。

去后五年。超奉郡使至洛,到济北鱼山下,陌上西行,遥望曲道头有一马车,似知琼。

驱驰至前,果是也。遂披帷相见,悲喜交切。控左援绥,同乘至洛。遂为室家,克复旧好。

太康中,犹在。但不日日往来,每于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旦,十五日辄下,往来经宿而去。

张茂先为之作神女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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